批复的写法技巧格式范文
批复由文首、正文和文尾构成。文首包括标题、结尾组成;正文由开头、主体、结尾组成;文尾的格式要素主要是成文日期。
1.标题
批复的标题与其他文种相比形式较多,主要有以下几种:
(1)发文机关+事由+文种:这是最基本的标题形式。若对请示事项给予肯定性的答复,“事由”一项中可加“同意”二字表明态度,如“国务院关于同意xx省xx市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
(2)事由+文种:如“关于春节期间加强预防火灾措施的批复”。
(3)发文机关+事由+主送机关+文种:如“国务院关于同意xx省人民政府将xx市列为国家历史名城的批复”,比一般公文标题多了主送机关“xx省人民政府”一项。
(4)事由+主送机关+文种:如“关于对执业助理医师行医有关问题给xx省卫生厅的 批复”。
(5)复+原请示标题:如“复《关于中国公民自费出国旅游管理暂行办法的请示》”。2.主送机关
提出请示的下级机关就是主送机关、行文对象。
3.正文
批复的正文一般较简短,由批复依据、批复内容和结语三个部分组成,下面分别进行介绍。
(1)批复依据
批复依据即正文的起首语,是批复的根据和缘由。首先要引述来文,引用公文应当先引标题,后引发文字号,通常表述为“你局《关于······的请示》(x局(200x)xx号)收悉”;第二要说明批复的依据,如“经xX办公会研究”“经研究”或者“根据xx有关规定”,也可以省略;第三用承起语“现批复如下”等惯用语引出下文。
(2)批复内容
这是批复的主要部分,要针对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给予明确答复或者具体指示。一般而言,若下级机关在请示中提出疑难问题请求解答,则上级在批复中根据有关政策作答;若下级机关提出工作处理意见请求批准,批复则鲜明地表明是否批准的态度。
若不批准下级请示,应当说明理由,以使下级机关自觉接受,并及时做好相应准备;若批准下级机关请示,要对请示事项提出处理意见,必要时作出若干指示,指明应注意的问题,或者针对下级机关处理意见中不全面、不正确的部分加以补充或纠正。
(3)结语
在结尾处可用“特此批复”、“批复”等惯用语结束。现在批复结尾的惯用语多省略不用,以求简洁。
4.文尾
文尾应注明发文日期,并加盖发文机关印章。
(五)批复写作的注意事项
1.写作之前,必须把情况和问题搞清楚,否则难以明确表态。
2.批复时,要主旨明确,态度鲜明,不能模棱两可。给予下级的指示有时需要加以说明,讲明主旨,但议论不宜长篇大论,枝节横生。
3.措辞要庄重、周密、准确,不能用“关于违反xx规定的惩罚办法,最好不执行,因为它违反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等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