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知识和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加快建设小城镇有什么重大意义?
我国农村商品经济的蓬勃发展,要求我们把对农村起中心作用的小城镇建设摆到领导议事日程上来,争取使它有一个较快的发展。
小城镇既包括小城市、卫星城、工矿区,又包括县城、建制镇和集镇。为了适应农村商品生产发展的需要,当前要切实加强处于城乡结合部的县城、建制镇和集镇的建设。我国现有2,000多个县城,11,000多个建制镇,54,000多个乡、社所在地和集镇。这些小城镇遍布全国广大农村,对于城乡经济的发展和实现宏伟的四化目标,关系极大。现在,在一些经济比较发达的地区,小城镇的生产和建设发展较快,已经开始成为一定区域的经济、文化、科技和服务中心。从全国来说,大多数小城镇虽然都有不同程度的发展,但远没有繁荣起来。
小城镇的主要作用表现在:它是农副产品外运和工业品下乡的集散地,可以把城乡两个市场结合起来,在城乡物资交流中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它是发展农副产品贮运、加工和城市工业配套的生产基地,可以把广大农村的种植业、养殖业和加工业密切结合起来,对于繁荣城乡经济、改善生产力布局,起到重要作用;它是调节城乡人口分布的巨大“蓄水库”,能够就地吸收农村的大量剩余劳动力,避免涌向大中城市;它还是影响农村、带动农村进行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阵地,对于丰富和活跃广大农民的精神生活,其作用也是不可低估的。因此,积极发展小城镇,对于在城乡建设上走出一条自己的道路,建设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逐步缩小三大差别,都有深远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