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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公共基础知识:什么是回避?审判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
2021/7/10 8:51:57     事业编考试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最新法律常识。

法律公共基础知识:什么是回避?审判人员在什么情况下应当回避?
【知识要点】
回避制度,是指为了保证案件的公正审判,要求与案件有一定利害关系的审判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不得参与本案的审理活动或者诉讼活动的制度。实行回避制度可以保证审判人员公正审理,依法办案,避免徇私枉法,从而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1)适用回避的人员:①审判过程中的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和书记员;②与本案有关的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③执行过程中的执行员、书记员。
(2)根据法律规定,审判人员或者其他有关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①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的。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这里所称的“近亲属”包括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及近姻亲关系的亲属。
②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实体性的利害关系,即案件的处理结果事实上会涉及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如审判人员的家属是一方当事人的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另一种是程序性的利害关系,即审判人员曾经参与本案的诉讼,如担任过本案的证人、鉴定人、勘验人或者诉讼代理人的。
③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的公正审 理的。
所谓“其他关系”,是指上述两种关系之外的特殊亲密关系或者仇嫌关系,如同学关系、同居关系、仇怨关系等。
④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
根据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发现审判人员违反规定,具有下面几种情形之一的,有权申请其回避:①私下会见本案一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辩护人的;②为本案当事人推荐、介绍诉讼代理人、辩护人,或者为律师、其他人员介绍办理该案件的;③索取、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财物、其他利益,或者要求当事人及其受托人报销费用的;④接受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的宴请,或者参加由其支付费用的各项活动的;⑤向本案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借款,借用交通工具、通讯工具或者其他物品,或者索取、接受当事人及其受托人在购买商品、装修住房以及其他方面给予的好处的;⑥有其他不正当行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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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法律基础 法律常识 法律公共基础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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