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工伤认定标准及赔偿是什么
工伤范围
(1)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4)患职业病的。
5)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2)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1)项、第2)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3)项情形的,按照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3)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2)醉酒导致死亡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