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文尾的写作要领
1.主题词
主题词一般位于末页下端抄送机关或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三字用3号黑体,左顶格标注,后标全角冒号,主题词词目用3号小标宋体,按照《国务院公文主题词表》(1994年4月修订),选择最能反映公文中心内容的词语。最少不少于2个,一般不超过5个。每个词目之间空1字,主题词下方排印一条横线。例如,《国务院关于做好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21]16号)的主题词是“教育 学生 就业 通知”。
2.抄送机关
抄送机关是指除主送机关以外的其他需要告知公文内容(需要执行或知晓内容)的上级、下级和无隶属关系的机关,应当用全称或规范化简称、统称。抄送机关名称标注在印制版记上方,主题词下方,用横线把主题词和印制版记隔开。抄送机关名称前加“抄送”二字用3号仿宋体,左边空1字排印,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名称之间用顿号或逗号隔开,末尾用句号。
3.印制版记
印制版记由发文机关名称、印发日期及两条横线组成。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时间右空1字,用3号仿宋体排印。印发时间用阿拉伯数字、年份不能简写。上行文的,印发日期后接着排印“印字”;下行文、平行文的,排印“印发”二字。
4.印数
印数指公文印制总数,一般位于印发时间正下方,向右不顶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