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法律法规解读:农民工维权与解决“三农”问题之间有什么联系?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产业结构、城市化水平和国民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差距的扩大,农民、农业收入减少且增收困难,“三农”问题变得更加突出。这种“社会现象”引发了一轮又一轮的农村劳动力大规模流动与就业转移,出现了新兴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为“三农”问题的解决找到了一条崭新的途径,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
这种贡献,从深层次的社会发展的角度考察,主要表现在:
1.使农村剩余劳动力得到了转移。在开放的形势和比较利益的驱使下,以农民工为主体的农村剩余劳动力不断流向城镇。根据有关调查,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中有80%以上进入城镇,目前,乡镇和城市中已转移农村剩余劳动力约1.2亿人,在未来的20年时间里,预计我国大约将有2~3亿的农民脱离土地加入农民工的行列。农民工实现的剩余劳动力转移,有利于解决我国经济发展中的最大结构性问题。假如没有农民工带来的上亿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农业仍停留在原来的水平,农民的收入不能增加,不仅导致突出的经济发展矛盾,而且还会引发严重的政治社会问题。
2.打开了城乡分割的局面。风起云涌的民工潮,从萌动之初就直接对传统的城乡分割二元体制造成了冲击。经过20多年的努力,逐步打破了在我国实行40多年的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的坚冰,使我国农村改革突破传统的相互封闭的城乡关系,为农村经济在更为广阔的空间内进行生产要素的重组创建了条件。
3.使农村产业结构得到了优化。现代化的过程就是非农产业逐步增加,农村人口逐步减少的过程。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滞留在有限的土地上,即使土地回报率很高,收入总量也不会很大。这种资源分配格局亦即产业结构不合理的状况不改变,农民难以富得了。农民工的出现,使农村的产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2000年,农民工外出务工收入中第二产业收入占68.7%,第三产业收入比重从开始的10%以下上升到26.4%。而世界发达国家的经验证明,第三产业是吸纳劳动力就业的最具潜力的“朝阳”产业。1996年美国260万个新增就业机会中就有240万个来自服务业。发达国家每增加一名第二产业人员,就要相应地增加2~3名第三产业人员。我国的农民工就业结构基本是在二、三产业,这就顺应了现代农村经济和城市经济的发展规律,自觉地调整和优化了农村的产业结构,促使我国走上依靠市场机制配置农业资源的正确轨道。
因为农民工对有效地解决“三农”问题做出了重大贡献,在市场经济发展中占据着独特的地位,那么,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他们的权益,就显得尤为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其稳定,进而保证城乡社会经济统筹发展,保证“三农”问题顺畅而持久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