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文的附件怎么写
新《条例》第九条第十五项规定,“附件是指公文正文的说明、补充或者参考资料。主要把握以下几个知识点:
(1)“附件”概念
“附件”是附属于公文“正文”的其他文字、图表、图形等材料,对公文“正文”起说明、解释、补充、证实、参考作用,是公文“正文”的有机组成部分,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2)“附件”内容
“附件”主要包括与公文“正文”内容相关的文字材料、数据、名单、图表、图形等,这些内容如穿插在公文“正文”中,往往隔断公文前后意思的联系而造成阅读上的不便。这时需要将其从公文“正文”中抽出来作为公文的“附件”单独表述,既可以补充完善“正文”,又可以使“正文”内容简洁连贯。
(3)“附件”编排
①“附件”应当另面编排,不管前一面留有多少空白,都需要另起一面。
②“附件”应在版记之前编排,并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
“附件”两字及“附件顺序号”用3号黑体字顶格编排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④“附件标题”居中编排在版心第三行(“附件”两字下空两行)
“附件”顺序号和“附件标题”应当与“附件说明”的表述一致。⑤“附件”格式要求同正文。有多个附件时,应用阿拉伯数字标
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