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种的错异
目前在文种使用上存在诸多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缺少文种
一是公文无标题;二是公文标题三要素不全;是有的公文标题只有一个要素,即事由。
(二)乱定文种
不选用法规中规定的文种,而使用总结、要点、方案、计划、安排、纲要、规划、建议、答复等文种,如:《××市卫生计生委2014年工作总结》,就犯了把非正式文种当正式文种使用的错误。非正式文种要上报或下发时,要从正式文种中寻找一个文种作为它的载体,承载其行文,大都用“命令(令)”、“通知”(下行时)或“报告”(上行时)来担任。此例正确的写法是《市卫生计生委关于报送2014年工作总结的报告》,其后应附该单位的《2014年工作总结》。作为附件上报的总结,其格式只有标题、正文、落款和日期
(三)重叠文种
如请示报告、意见报告、请示函等,又如转发通知炎公文,因转发环节多、经常出现“通知的通知的通知”。
(四)生造文种
如情况报告、总结报告、申请报告、任免通知汇报等,甚至把批转、转发也拿米当文种使用。
(五)简用文种
将文种作为公文标题单独使用,如将函、知(会议通知或开会通知)、请示、报告等作为公文标题,违背法规中有关标题拟制的原则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