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期融资政策与商业信用
短期融资政策概述
短期资金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内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内的资金。短期资金常采用商业信用、短期借款、信用证、短期债券、应付账款、预收账款等方式来筹集。在本节中我们将逐一介绍短期融资来源并讨论组合选择的问题。
1.信用证
信用证是由银行(开证行)依照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方进行付款的书面文件。即信用证是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国际贸易活动中,买卖双方可能互不信任,买方担心预付款后,卖方不按合同要求发货;卖方也担心在发货或提交货运单据后买方不付款。因此需要银行作为买卖双方的保证人,代为收款交单,以银行信用代替商业信用。银行在这一活动中所使用的工具就是信用证。可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是国际贸易活动中常见的结算方式。按照这种结算方式的一般规定,买方先将货款交存银行,由银行开立信用证,通知异地卖方开户银行转告卖方,卖方按合同和信用证规定的条款发货,银行代买方付款。
2.商业票据
商业票据是实力雄厚的大型企业开出的无担保期票,这些期票的销售对象是商业公司、保险公司、商业银行等。发行商业票据的企业都有极好的信用,商业票据的期限一般为90天到180天。商业票据满足了企业短期流动资金的额需求,在企业负债中所占比例较小。
3.短期债券
偿还期限在1年以下的债券为短期债券。企业发行短期债券大多是为了筹集临时性周转资金。在我国,短期债券的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和9个月。
4.短期借款
短期借款包括信用借款、担保借款和票据贴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