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江苏事业单位改革奖励措施细则
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社厅、江苏省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江苏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实施细则》,对江苏省事业单位奖励工作予以规范,实施细则将于下月起正式实施。按照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集体在完成本职工作和履行社会责任中表现突出、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可以给予奖励,其中对表现突出、作出较大贡献,在本单位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的,给予嘉奖;对取得突破性成就、作出重大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较大影响的,记功;对取得重大突破性成就、作出杰出贡献,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产生重大影响的,记大功;对功绩卓著的,授予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