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产业板,在具备一定条件的地区进行区域性非上市证券交易所试点。采取税收优惠、政府引导基金等措施,通过利益机制引导和鼓励风险投资机构及个人投资者增加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投入。扩大政策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规模,为创新创业企业增信。
(三)转变政府支持方式,提高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减少对单个企业的点对点直接资助,更多通过普惠性政策形成各种技术路线、各类企业公平竞争的环境,让市场机制引导企业创新。切实落实小微企业减免税、研究开发支出加计扣除、增值税转型改革、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府采购创新产品等普惠性政策,扩大政策受益面。加快推广效果显著的自主创新示范区先行先试政策,增强创新政策的外溢效应。完善创新创业服务体系,政府重点加强研究开发、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采取税收减免、政府采购服务等多种方式,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各种创新创业服务和孵化平台,降低创业创新成本,提高创新创业效率。
(四)打破条块分割,加强政策协调配套
加强科技政策、财税政策、产业政策、金融政策、政府采购政策、知识产权政策、教育政策、人才政策、中小企业政策等的协调配套,形成政策合力。增强政策稳定性和透明度,建立公开透明、长期稳定的激励机制,形成可预期的投资回报,鼓励投资者进行长期投入。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切实落实股权激励、科研成果处置权下放等人才激励政策,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使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勇于承担风险的人才脱颖而出。打破区域和部门分割,消除创新要素的流动障碍,促进要素优化配置。充分发挥中央和地方两个积极性,发挥各类园区的作用,提高创新创业的集聚效应。
(五)创造宽容失败的政策环境和社会氛围
创业创新的动力是在市场竞争中获利,但并不是所有创业创新活动都能获益,甚至大部分将面临失败风险。一方面,创业者和投资者要树立风险意识和效益意识,尊重市场规律,根据市场需求及其变化趋势进行创业创新,防止盲目跟风。另一方面,应通过建立创业投资引导资金、完善社会保障制度等多种方式,形成支持和保障创业创新实践者的政策环境,营造宽容失败、敢于开拓的社会氛围。
申论热点二:生育政策调整
“单独二孩”政策施行之后,我国的生育水平和出生人口将在最近的四五年间有所抬升,但是基本处在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相对于立即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设计方案,这一过程更为平稳有序。
第一,“单独二孩”政策有利于稳定适度低生育水平。过低或者过高的生育水平都不利于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相对于立即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设计方案,“单独二孩”政策在削弱堆积效应的同时,依然具有改变生育水平偏低状况的良好功效。第二,“单独二孩”政策有利于延缓人口老龄化进程。通过增加出生人口来提升少儿人口比例,从而削减老年人口比例、改变人口年龄结构,这是遏制底部老龄化进程迅速演进、改变少子老龄化状况急剧发展的基本策略。第三,“单独二孩”政策有利于增补劳动力人口数量。我国劳动力供应短缺,尤其是年轻蓝领劳动力供应短缺的问题日渐突出,实行“单独二孩”政策将会延缓劳动力人口快速下降的趋势,改善劳动力人口逐渐老化的结构,从而减轻产业结构转型、发展方式转变的压力。第四,“单独二孩”政策有利于降低独生子女家庭风险。随着“单独二孩”政策的施行以及在此基础上生育政策的进一步调整完善,更多的夫妇将会具备生育二孩的条件,下一代的家庭将会在更大程度上获得生育的自主决策权,从而在根本上优化家庭的基本结构、降低家庭的“失独”风险、增强家庭的养老功能,更好地兼顾宏观层面的国家利益与微观层面的家庭利益、个人利益,更好地平衡国家发展与家庭发展、个人发展。
对下一步生育政策调整的思考
“单独二孩”政策仅仅是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全过程中的一个过渡阶段。作为一个中间步骤,“单独二孩”政策不宜长期施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和人口形势的不断变化,还要从实际的需要出发继续推进生育政策的调整完善。如果未来长时间不改变生育政策,持续推行“单独二孩”政策,在波浪式的出生人口驱动下,我国的人口年龄结构可能将会愈加失衡,最终呈现在人口金字塔中的形状将会犹如“糖葫芦”一般。生育政策调整完善必然要向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方向继续稳步发展,其最终目标应该是不分城乡、不分民族、不分地域地把所有家庭均纳入二孩生育的范围之中。未来,应当在科学评估“单独二孩”政策实施效果的基础上,适时启动全面放开二孩的政策,使我国的生育水平稳定在能够促进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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