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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018下半年无锡市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2018/9/14 10:12:21     事业单位考试招聘网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2018下半年无锡市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规定,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

  2018下半年无锡市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根据《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锡委办发〔2012〕54号)文件精神和规定,报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无锡高新区(新吴区)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3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事业单位2018年下半年公开招聘岗位简介表》(附件一)。岗位表可在以下网站查询: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lss.wuxi.gov.cn)、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二、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廉洁奉公。


  3、热爱应聘岗位工作,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本次招聘中计算年龄的基准日期为2018年9月30日)。应聘岗位要求中级专业技术的可放宽至40周岁。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岗位招聘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对年龄有特殊要求的,以岗位表中注明的为准。


  6、具有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人员、全日制普通高校2018届本科毕业生,或具有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报考要求研究生、应届生和副高以上技术职称岗位的,不受生源地(指应届毕业生)或户籍(指社会人员)限制。其他须为无锡市生源或无锡市户籍。


  7、具备报考岗位所要求的其它资格条件详见附件一(附件中有其它资格条件的,以附件条件为准),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8、招聘(引进)海内外招商高层次紧缺人才,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简介表。


  9、参照《无锡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任职回避规定,符合有关任职回避规定的条件。


  10、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以及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


  采用网络报名方式,不接受现场报名。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确认,通过网络同步进行。


  1、报名、照片上传时间:


  2018年9月11日9:00—2018年9月16日12:00


  2、报名网址:无锡人事考试专栏(http://lss.wuxi.gov.cn/ztzl/wxrskszl/index.shtml)


  3、资格初审时间:


  2018年9月11日9:00—2018年9月16日16:00


  4、缴费确认时间:


  2018年9月12日9:00—2018年9月16日20:00


  (二)缴费情况


  考生可在报名24个小时后在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如对初审意见有异议,请及时向负责资格审核的单位陈述申辩,联系方式可从招聘岗位表中相应岗位的 “咨询电话”栏内获取。通过初审即可进行缴费确认(使用银联卡在网上缴纳有关费用)完成缴费确认后的考生,方视为通过该岗位资格初审。未按时在网上确认报名资格、上传照片、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报名无效。


  缴费标准:每位考生缴纳报名考试费100元。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报考人员,先在网上缴费并参加笔试后,于2018年9月25日凭最低生活保障证明和低保证到市人事考试中心(广瑞路2号,人力资源市场1楼40号窗口)办理减免考试费用手续。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按照岗位要求和网上提示,真实准确完整填写有关信息,同时上传报考者本人近期免冠电子照片[正面二寸(34X45毫米)证件照,jpg格式,大小为20Kb以下]。各招聘单位在网上对考生提供的信息进行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时必须使用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资格未初审或资格初审未通过的,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可以改报其他岗位。资格初审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


  3、各岗位开考比例为1:3。如果出现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情况,将减少或取消招聘计划,报考被取消岗位的人员可重新补报其他岗位,补报名的时间为:2018年9月17日9:00—12:00。招聘计划的调整情况将在网上及时公布。


  4、对少数特殊行业、特殊专业或层次要求较高,确实难以形成竞争的专业技术岗位,经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


  5、未进行缴费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资格审核未通过。


  (四)网上打印准考证


  考生要按规定时间到报名网站下载并打印准考证。


  打印时间:2018年9月20日—2018年9月21日


  (五)报名时,请考生详细阅读《附件三:报考指南》


  四、笔试或专业测试


  笔试地点以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为准。


  1、笔试时间:


  2018年9月22日9:00-11:30


  2、笔试科目:


  (1)笔试科目为《综合能力素质》(新吴区医疗卫生类、规划、招商类等岗位进行专业测试,不进行《综合能力素质》笔试,详见《专业测试表》(附件二))。


  (2)笔试不指定复习辅导用书,考试内容包括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材料作文。


  (3)考生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和准考证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否则作自动放弃处理;证件不齐者,禁止参加笔试。笔试期间不得提前交卷、退场。


  3、专业测试


  专业测试由主管部门组织,具体测试时间、地点等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4、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


  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合格分数线为卷面总分数的50%,成绩合格者从高分到低分,按照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员。


  在比例范围内过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以及其他排名较前的人员,请在成绩公布后7个工作日内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便招聘部门(单位)通知资格复审或递补,无法联系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成绩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下的“无锡人事考试专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网站上查询。


  五、资格复审


  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对拟参加面试的考生进行报考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由招聘主管部门发出通知。若在报考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和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的,报考资格复审为不合格。


  复审时,考生须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招聘要求的其它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考岗位要求有工作经历及年限的,需提供工作经历及年限证明材料。资格复审不通过者,取消面试资格,并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届时另行网上通知。


  六、面试


  1、根据资格复审结果,按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当场公布,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60分。面试成绩不合格者不进入体检程序。


  2、参加面试的考生缴纳100元面试费。


  七、总成绩计算方法


  1、所有成绩采用百分制计算。按笔试或专业测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报考人员总成绩。总成绩相同时以面试成绩高的为先。


  2、面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在无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专题专栏”下的“无锡人事考试专栏”、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网站公布。


  八、体检和考察


  1、体检:根据考试的总成绩,按岗位拟聘用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并参照国家人事、卫生部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组织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前,在职人员必须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2、考察: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情况。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考生放弃等原因出现空缺时不再递补。


  九、公示和聘用


  对拟录用者在无锡高新区(新吴区)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结果不影响录取的,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有关录用和聘用手续。报考人员为在职人员的,应在招聘单位通知报到后一个月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因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录用和聘用手续的,取消其录用资格。聘用人员应实行试用期,应届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职定级。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


  十、招聘考务信息发布网址


  具体招聘岗位报名条件等政策咨询电话详见岗位简介表各主管部门(单位)联系电话;考试组织、考务等政策咨询电话:(0510)81891581/81891582/81891583;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510)82823315。


  十一、纪律与监督


  为方便群众和社会监督,杜绝不正之风,特设立监督举报电话:12388


  十二、其他


  本公告由无锡高新区(新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编辑:admin)

标签:事业单位考试 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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