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业单位面试热点:公租房思路创新
1.目前公租房租金、门槛大降,具有明显的现实针对性。针对此前社会的吐槽,公租房十分优惠的租金、便捷的申请渠道,大大改观了状况。与居住环境不佳的城中村等相比,公租房不仅租金亲民,而且小区环境也可圈可点,清洁、安全等方面具有明显优势。两相对比,符合申请条件的普通市民,当然更愿意选择公租房小区。随着申请门槛降低,之前望房兴叹一族,也终于如愿以偿。在更大的视野内,公租房覆盖范围扩大,在房屋租赁市场乃至整个住房体系中,可能会产生连锁反应。
2.香港公租房建设选用地段的方式,值得借鉴。一般高收入群体都会去买商品房,公租房是租给中低收入群体的,中低收入群体本来就住的远,轨道交通是他们通勤的必选方式,所以公租房建在轨道交通沿线有利于上班族出行,建设小户型也有利于节省土地,有利于提供多的小户型满足市场需要。轨道交通沿线以外的地方可以给开发成商品房,因为很多高收入者出行并不依赖轨道交通。
因为公租房太少,所以大家只好都买房。有人批评国人喜欢买房,那试问一下有低价房子出租吗?与其每月交一笔不菲的租金,不如努力凑首付买房,于是收入高的在城区买房,收入低点的去郊区买房甚至去河北买房。家住河北、郊区去市区上班的人可想而知是有多累,这些地方还都没通地铁。
3.保障线划低了。公租房理论上是供给低收入住房困难群众,但到底收入多低、住房多困难才能享受公租房,就涉及保障线划定的问题。与其他生活保障品不同,房子一旦供给,就可能形成固化利益,不少地方为了避嫌,也为了体现政绩,把收入资格线划得很低,社保、纳税、户籍等申请门槛又设计得很高,表面上看起来应保尽保、房源绰绰有余,实际上却是大量低收入阶层与城市新移民被排除在线外,望房兴叹。
服务线划短了。在一些地方,申请一套公租房至少要跑7个部门盖章,等待几个月的审核、公示,手续繁琐,时间太长,使得利民好事不便民,降低了公租房的分配效率。
4.公租房难道不是为收入不高的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吗?什么时候成了为具有某种学历的人才提供的奖励性住房?新郑市政府出台的规定,将申请公租房的“收入标准”置换成“学历标准”,明显违反了国家政策规定,歪曲了公租房的性质,偏离了发展公租房的本义。作为最该懂法律、懂政策的部门,新郑市法制办居然说他们对该政策进行了审查,没有发现与国家政策相抵触的地方,真是让人大跌眼镜。
为了吸引人才、留住人才,不少城市都建有人才公寓。把公租房异化为人才公寓,既是“权力任性”的表现,也反映了公共福利政策应该优先保障谁的问题。给人才一定的优惠待遇虽然无可厚非,但具有较高学历的人,收入总体上不会太差,他们面临的住房困难,总比中低收入群体要好一些。作为地方政府,应当优先保障最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大力发展廉租房、公租房,而不该反其道而行之,减损困难群体本该享受的政策福利。毕竟,“雪中送炭”永远比“锦上添花”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