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间接故意
1.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放任这种结果发生的心理态度。所谓放任,是指行为人对于危害结果的发生,虽然没有希望、积极地追求,但也没有阻止、反对,而是放任自流,听之任之,任凭、同意它的发生。
2.对危害结果发生的意志因素明显不同。间接故意是放任结果发生,即听之任之、满不在乎,容认、同意危害结果的发生;直接故意的意志因素是希望结果发生或明知道必然发生的情况下放任结果发生。
3.疏忽大意的过失的预见义务的来源一般有狭义说和广义说两种观点:狭义说将预见义务规定为法律规范所确立的义务,应该严格地以法律(法规、规章、条例等)的要求为依据。认为没有违反法律规范要求的和行为人自己的行为所产生的预见义务就不存在过失心理;而广义说预见义务规定为社会规范所确立的义务。
4.行为人对其行为即将引发的危害结果产生了或然性的,而不是必然性的认识。因此,行为人对危害结果的可能性认识,是间接故意的认识因素存在的前提和基础。决定间接故意认识因素的关键是行为人的认识程度。
5.间接故意是以“可能性”的认识因素为基础前提要素,以“放任”的意志因素为核心要素,并以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为最终成立要件的犯罪形态。如果在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中,缺乏核心因素和必备条件,则不足以构成间接故意犯罪。
6.过于自信的过失中,行为人虽在一开始对危害结果的发生曾有预见,但真正促使实施行为时,其认识上却是相信可以避免的,认为不会发生这种结果,而不再是认为仍有可能发生,而在间接故意情况下,行为人无论在行为前,还是在行为过程中,对危害结果发生的认识一直处于可能发生也可能不发生的不肯定的状态之中。
7.间接故意是以“可能性”的认识因素为基础前提要素,以“放任”的意志因素为核心要素,并以危害结果的实际发生为最终成立要件的犯罪形态。如果在间接故意犯罪构成要件中,缺乏核心因素和必备条件,则不足以构成间接故意犯罪。
间接故意与过于自信过失从理论上比较容易划分,即根据两者在意志上的不同加以区分,表现为放任属间接故意,表现为轻信能够避免则属过于( )
A.自信过失
B.自卑过失
C.自足过失
D.个人过失
答案: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