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事业单位考试公共基础知识真题答案:遗嘱的各种法律规定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完全的行为能力,才能够真实地表达自己的意思,即具有遗嘱能力。继承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无效。”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2.遗嘱权是一种具有人身性质的权利,只能由遗嘱人自己行使,故设立遗嘱不能代理。
3.在设立遗嘱时,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在国外,遗嘱能力并不等于行为能力,可以是达到一定年龄的未成年人。在中国,一般即指行为能力,即达到成年年龄,精神健全,从而具有行为能力,而无行为能力或者行为能力受限制的人(见自然人)所立的遗嘱无效。但如在设立遗嘱后,遗嘱人丧失行为能力,不影响其已经设立遗嘱的效力。
4.一般有公证、自书、代书三种形式;在生命垂危或者其他紧急情况下,可以口授遗嘱。口授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并由见证人作出书面或口头证明。
5.急情况下,才能采用口头形式,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 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6.经有关利害关系人的申请,由人民法院宣告死亡后,遗嘱也发生法律效力,利害关系人可以处分遗嘱当事人的财产。如果在短期内遗嘱人重新出现,那相应的财产可以退还遗嘱人;如果时间较长,类如超过两年以上以及财产出现了无法退还的情况,则受益人应当对遗嘱人的基本生活在其受益的范围内提供帮助,但法定义务人不受此限。
7.遗嘱只能是处分自己的财产,经常出现夫妻二人中一人立遗嘱处分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这一点要引起注意。如果处分的财产不完全是自己的财产,那么该遗嘱只对属于立遗嘱人的那部分财产或份额有效。
下列关于遗嘱效力的说法不正确的一项是( )
A.在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与录音遗嘱中,公证遗嘱的效力最强
B.遗嘱人生前的行为与遗嘱内容相抵触的,生前行为无效或者被撤销
C.当各份费公证遗嘱都有效时,后订立的遗嘱效力优先于先订立的遗嘱
D.在危机情况下,遗嘱人订立的口头遗嘱有效,但是需要两个以上的见证人
答案: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