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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
2016/8/23 8:46:32     时政百分网原创  浏览次数:                                字号:T | T
[ 导读 ] 时政百分网原创内容,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江苏公务员考试网。内容提要:假如你是T市社会诚信建设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的国民的社会诚信建设滞后,民众对此关注度很高,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加快社会诚信建设的编后语。字数在500字以内。

2017江苏公务员考试申论模拟卷
 
1.逃票是当今社会上较为常见的一种丑恶现象。地铁、公交、火车、旅游景点,都有逃票者的身影。逃票行为不仅造成国有财产损失,而且干扰了正常的公共秩序,是一种典型的失信行为,对国民诚信起着巨大的腐蚀作用,必须严格整治。上海率先将地铁、铁路、公交等逃票行为纳入征信系统,可谓开了个好头,对于构建社会诚信体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导向意义。
对于各类逃票者,社会上绝大多数人是深恶痛绝的。但为何逃票行为还能屡禁不止?除了一些人爱贪便宜的思想作祟之外,主要是因为逃票行为难以被发现,即使被发现了处罚力度也很小,整治成本与收益倒挂,客观上造成了一些行业整治逃票行为苍白无力,也造成了一些逃票者“无所畏惧”。如今,上海市对于逃票行为祭出重拳,将逃票人员信息纳入诚信系统,通过建立诚信“红黑榜”,让那些失信者日后在升学、就业、信贷、生产经营、个人消费等方方面面受到制约,无疑是对逃票者当头棒喝,促使他们心存顾忌,有所忌惮,遵守社会规则。
 
2.激励与惩戒并举,要与政府职能改革相配合。《意见》提出,在办理行政许可过程中,对诚信典型和连续3年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实施“绿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务措施;对严重失信主体,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应将其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可以看出,上述措施顺应了政府职能转变的大趋势。本届政府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取得积极成效,同时,如何防止“一放就乱、一管就死”也是重要的课题。审慎推进“放”与“管”,需要有所侧重,对诚信的企业多一些“放”,对失信的企业多一些“管”,不仅体现了奖优罚劣,也是为政府职能改革探路。 
激励与惩戒并举,要与依法治国相统一。如今,信用的内涵与外延都在不断扩大,以往人们主要关注央行征信系统,而近几年,纳税、执行判决乃至文明旅游、孝顺老人等情况都与信用挂钩,不良信用记录也不只影响贷款,还会被限制坐飞机、乘高铁、住酒店。“信用”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这对社会诚信建设是好事,但谁有权记录他人信用以及决定相应惩戒也就显得更加重要。失信惩戒具有道义上的正当性,但也需要明确的法律授权,不能任性突破“权力清单”。正如近日国家发改委副主任连维良在回应女大学生“裸条”贷款问题时所说,如果惩戒失信的措施不合法、不合规,那么这本身也是一种失信的情况。今年初,最高人民法院等44部门联合签署《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提出55项惩戒措施,文件中对每一项惩戒措施都列出了法律及政策依据,这一点尤为可贵。 
 
3.非出于信息主体本意的违约行为是否记录为个人不良信息?对于因过失形成的不良信息,是否给信息主体补救的机会?如果给予补救的机会,不仅能够督促信息主体积极补救,而且能够减少有不良记录的主体。例如,不少人认为,商业银行对不良信息的记录过于严格,欠款几块钱或者逾期一天都会被记载为不良信息。实际上,这些违约并非是信息主体故意违约,而是由于工作忙等原因错过了。对于这种情况,在提供个人不良信息时,商业银行可以事先提醒告知信息主体,给信息主体一次补救的机会,避免不良信息记录真正形成。根据条例第15条的规定,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信息提供者向征信机构提供个人不良信息,应当事先告知信息主体本人。规定信息提供者的提醒义务,有助于减少不良信息主体的人数,并使信息主体重视其个人信用记录。
第二,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应当适中。不良信息记录对信息主体的约束机制主要体现为:有不良信息的主体,其贷款、信用卡使用等授信行为将受到限制或者付出更多的成本。如果希望发挥不良信息记录的这种限制、约束、教育作用,一方面,不良信息记录的保存期限就不能太短,太短了,不会对信息主体的授信活动构成不便,就难以发挥制约作用;另一方面,保存期限也不能太长。时间太长了,会对信息主体买车、买房等行为产生比较大的限制。从国外的立法情况看,国外一般规定为5年、7年或者10年,有的国家还规定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保存期限,对于违法和犯罪适用不同的保存期限。条例规定的保存期限为5年,笔者认为,该规定符合多数人的期待,也比较符合我国正处于社会大变革时期,社会各方面变化都比较快的社会现实,能够比较好地发挥不良信息记录对信息主体信守合约、遵纪守法的制约作用。
 
4. 强化和提升国家机关的公信力,关键是实现政府角色的转换,建设服务型政府。怎样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缩小贫富差距,实现共同富裕;怎样以人为本,改善民生,实现人的全面发展成为当前社会管理的重大课题。面对新的经济和社会形势,政府应主动实现角色的转换,从经济参与者的角色转向社会管理和服务者的角色,致力于向社会提供高效的、可信任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和健康全面的发展。政府唯有致力于为人民谋幸福,才能最大限度地取信于民。
强化和提升国家机关公信力,核心是要加强党的领导。党的领导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根本保证。回顾党的光荣历史,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从星星之火终成燎原之势,带领人民取得一个又一个伟大胜利,根本在于党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在人民的心中建立了强大的公信力,用强大的公信力增强了民族的凝聚力。历史证明,取信于民是我们党的伟大品格。
 
5.建立“红黑榜”发布制度,对上“红榜”企业给予奖励,而失信“黑榜”上的企业不仅名誉大损,还将面临经济惩罚,境遇可谓大不相同,不仅在社会意识层面强化了“诚信吃香、失信吃亏”的信念,也督促每一个社会成员面对守信还是失信这道选择题的时候作出正确选择,而这也是一个文明社会的正确选择。可以想见,“红黑榜”的发布将激励企业诚信经营,也有利于市场诚信体系的建立。
与此同时,推进诚信建设制度化、常态化也尤为重要。诚信“红黑榜”发布过后,要对榜上企业进行跟踪评议,对进入失信“黑榜”的企业和个人,列为各项检查或抽查的重点对象,综合运用行政、市场、行业、社会等不同方面的惩戒手段,在用地审批、环评审核、认证管理、政府采购、社保监管、招投标管理等方面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全方位提高其失信成本;对于拥有和保持良好信用记录的守信企业,给予政策倾斜,在市场监管和公共服务保障上,实行优先办理、简化程序、绿色通道和重点支持等激励政策,使守信者受到推崇、处处受益,帮助守信企业做大做强;而对于那些整改有力、信誉回升的企业如何给予重新正名,也需要政府有关部门在建立浮动的诚信体系及相关制度上下功夫;政府要积极运用大数据的优势,加强对市场主体的服务和监管,使其在信息公开、社会诚信体系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此外,企业诚信与否,百姓最有话语权、知情权,缺少市民参与就会缺乏热度和关注度。没有第三方参与到“红黑榜”的评判和监督中,榜单的公信力就会打折扣。如何在该榜单运行体系中将这些因素整合发力,需要政府在实践的过程中不断探索并使其完善。
 
6.保障房的保障对象有明确具体的条件,申报住房保障自下而上,具有严格的程序和规范的审核、准入路径,有的地方还辅之于各种配套措施加以设防,比如个人对提供材料真实性的承诺,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的证明等,但这些本应很严肃的事却被一些人视同儿戏。
   如果大家都依照规定的条件和要求,不带水分、实事求是地申报,一就是一,二就是二,错保的现象就不可能发生。但这一切都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之上的,没有了这个基础,就失去了基本的支撑。
   现在,一些人道德失范,价值观、荣辱观偏离,削尖脑袋钻政策空子、弄虚作假骗取住房保障,不以为耻反以为荣,甚至被认为是有能耐、会办事的表现。
   因此,实现保障性住房的公平分配,把有限的保障资源用于真正需要保障的困难群体,除了加强监督,完善制度外,诚信建设不可或缺。
 
7.以司法公信引领保障社会诚信,人民法院要进一步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司法公信离不开司法公开。信息公开越充分,社会获得信息量越大,偏颇之词、一面之词的影响就会越小。我们要继续推行主审法官办案责任制、合议庭办案责任制,确保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努力建设审判流程公开、裁判文书公开、执行案件信息公开三大平台,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提高生效法律文书执行率;通过司法公开大力弘扬诚信精神,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示范功能,让诚信精神深入人心,让司法权威由公而生。
以司法公信引领保障社会诚信,人民法院要进一步引导诚实守信的社会风尚。我们要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鼓励诚信交易、倡导互信合作,促进社会诚信文化建设;要依法制裁商业欺诈、恣意违约毁约、制假售假、不正当竞争、虚假诉讼等失信行为,保护诚实守信者合法权益;要依法发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信用惩戒功能,不断提高失信被执行人的失信成本,传播社会诚信、法治的正能量。
 
 
1.根据所给材料,请概括归纳我国的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有哪些?全面、客观、准确。字数在300字以内。
 
 
2.结合所给材料,试分析如何提升国民的社会诚信水平?提出具体的对策建议,字数在400字以内。
 
 
3.假如你是T市社会诚信建设办公室的一名工作人员,当前我国的国民的社会诚信建设滞后,民众对此关注度很高,请结合所给材料,分析现实,写一则加快社会诚信建设的编后语。字数在500字以内。
 
 
4.阅读完所给材料后,你一定有所感触,请围绕“诚信建设的步骤”这一话题写一篇文章,字数在1000字以内,标题自拟,角度自选,立意自定。

(编辑:admin)

标签:江苏公务员考试 申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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